电子病历评价分级系统的分级评价标准解读

    电子病历评价分级系统的分级评价标准解读

    当今世界发展的趋势之一便是信息化,它的水平高低可以用来衡量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我国卫生部开始启动把电子病历作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是在 2010 年,之后我国各地纷纷探索,积极建立区域性的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互相联通,信息共享 [1]。对电子病历的应用进行分级,这些分级主要目的是用来考察和衡量各个医院的电子病历,应用所达到的等级,通过分级评价,各种医疗机构也能够很清晰的了解电子病历在各阶段所具备的功能,也为医疗机构进行自我评估提供了一个衡量的尺度。除此之外,电子病历评价分级系统的应用标准也给其系统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路线图和发展方向,可用来指导医疗机构建立电子病历评价分级系统时,按照正确的发展路线前进。



    一、电子病历应用分级概述

    电子病历应用水平的分级评价主要包含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1 对电子病历评价分级系统功能实现进行考察

    电子病历指的是在具体的医疗活动中,用电子化的方式进行信息的采集,储存和处理的医疗记录 [2],它关涉到医疗机构整个医疗的全过程,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划分主要为 0 到 7 的方式,分为八个等级。[3]0 到 4 级的主要内容是业务系统的建设,结构化电子病历、用药安全等是其主要内容,在此阶段它要求实现医学影像、检查检验的结果、病人的历史记录等电子化信息实现共享。五级的主要内容是临床数据中心的建设,它要求将全医院的医疗数据进行统一储存,在医院建立临床诊断知识库,临床的数据中心,患者病例索引、药品医嘱、电子认证等设施,要求医院实现医疗智能化、临床知识库的建立,保障患者数据安全等。六级的主要内容是闭环及知识库的建设,患者住院、门诊全流程的医嘱闭环是闭环的主要内容。例如药品的闭环、检查的闭环、治疗的闭环、书写的闭环、手术的闭环等,知识库建设则要求要有更高级别的智能技术来对知识库进行辅助决策。七级则要求区域内实现互联互通,智能决策,它具体内容包括区域间的机构协同,数据互换,电子病历每提升一个等级,就代表着它的系统应用水平得到提高。

    1.2 对电子病历实现系统功能应用的范围进行考察



    此方面内容主要对各个医院电子病历评价分级系统的应用范围进行考察,避免局部应用不到位而影响整体评价情况的出现。有效应用的评分方法为将这个标准考察项目的应用范围进行数据统计,对这些项目应用的比例进行重点考察,最终的评分以百分比的形式来呈现。具体的应用比例为评审项的应用项目的人次数与应用项目的人次数的比值,它的要求是医院的电子病历基本项应用数要不低于 80%,电子病历选择项应用数不低于 50%[4],并且总体应用总分要高于该级别的最低总分。在具体的评审过程中,需要准备的数据包括,医院的应用统计数据要准备近 3 到 6 个月的;医院的知识库及经验的累计数量,比如将静态知识库中的种类和数量进行准备;医院工作的相关流程以及总体管理制度以及其他评审项目要求医院上报的数据资料等。